真新媒體?

看到 Phil Graham 在 Network of Excellence 中的一篇文章:14 Thesis。開宗明義就說,新媒體是新的關聯(relating)。這讓我想到:這些正體中文電子報的文章,如果也來兩類插刀的話,他們是新媒體,還是舊媒體?他們的媒體是新的,還是舊的?

如果說就他們發報的媒介來說,好像他們是新媒體中暢意奔馳的一群瀟灑作者;用電子報、辦自己的報紙,發自己的媒體。相對於報紙上的專欄作家,這些在網路世界中有自己發報園地的作者們,他們的媒介是新的,傳統的書、報紙的作者,使用的媒介是舊的。

可是,在傳統的世界中,還是有作者是自費出書啊?同人誌的刊物,魔戒朱學恆自己遊說出版社重新印行魔戒三巨冊,溝通新的成本計算與利潤劃分方式,這樣難道就不新嗎?只是因為透過網路這個傳播管道,就是新媒體嗎?成名的網路作家們出書,那這些內容該算作新媒體、還是舊媒體?那現在的所有書籍出版,都會在網路上有書介資訊流通,那麼這些書就是新媒體?

傳統世界中也有各式各樣的網絡:口語傳播、人際關係、文化業界供應鏈。新媒體有沒有除了單純使用網路之外的定義?

準商品的操作法則不只侷限於中大型的「媒體」網站,個人的 blog 也follow 同樣的競爭法則。只是在這
個多面向的空間中,可以競爭的東西太多,可以比較形成差異的元素夠多元。相對來說,我們也有機會發現操作舞台背後的關聯法則(甚至在有些例子當中,這甚至是前景而非背景)。

有沒有真的「新」的媒體?genuine new,真新媒體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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